从控制到联结:人类传播范式的转变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继东 胡正荣

  随着互联互通时代的来临,新技术与个人行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结、相互依存关系成为近年来社会科学和技术研究讨论的核心话题。同时,世界权力结构也在调整、变化,世界信息传播格局正处于新旧过渡之中,由此,建构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从认知到行动的联结主义

  联结理论最早来自认知心理学领域探讨学习规律的联结主义,该理论先后经历了行为主义的联结(Connection)理论、认知主义的联结主义(Connectionism)和关联主义(Connectivism)三个阶段。

  2005年,加拿大学者乔治·西门思(George Siemens)、乔伊·克罗斯(Joy Cross)等首次提出关联主义,该理论被誉为数字时代认知科学领域具里程碑意义的新范式。

  联结主义体现在个人行动模式的转变中,班尼特和赛格伯格(W. Lance Bennett &Alexandra Segerberg)认为,个人行动模式开始从组织化的集体行动逻辑向个性化的联结行动(connective action)逻辑转变,其关键要素在于社会网络的联结力和共有智慧,这是网络空间乃至当前社会活动的一大特征。

  在文化研究中,联结观同样成为分析复杂社会实践、文本、意义和意识形态等之间关系的重要理念和视角,在这方面迄今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斯图亚特·霍尔的接合(articulation)理论,这是继文化主义、结构主义和霸权理论之后一种后马克思主义或新葛兰西理论的新研究范式。其要旨是将接合视为一种动态的、非必然和未完成的联结和表达过程,即将特定的实践与效果、文本与意义、意义与现实以及经验与政治联结起来,“在差异性中产生同一性,在碎片中产生统一,在实践中产生结构”。因此,理解、解释一种社会实践,应将其置于特定历史语境中动态地把握各种要素的联结关系。

信息传播的联结范式  

  在信息传播领域,突破时空的无限沟通始终是人类信息传播活动所追求的核心目标,而其关键在于实现人、信息、媒介与物质之间的无缝联结。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可穿戴设备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新样态的蓬勃发展,人类步入了“再部落化”时代,这意味着媒介不止于“人的延伸”,更是“人即媒介”,传播的联结范式也开始形成。

  首先,产用合一,人媒一体。每个人不仅是信息使用者,也是信息传播者,更是终极联结器,信息生产者(传播者)和使用者合一,人媒融合,生活媒介化和媒介生活化。其次,用户创造价值,价值建构关系。传播内容的核心在于创造价值,所谓价值建构关系,关系形成供需黏性。传统的传播内容重在专业组织为用户(受众)创造价值,而今则更多的是用户创造价值、建构关系网络,即用户与专业生产者通过网络共同创造、增加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再次,内容生产众包化,创新无障碍。内容生态空间日趋多维、开放、包容,内容创新无壁垒、无约束和无极限,个体、组织在共享的平台上一同生产内容,线上与线下紧密联动,形成了网络化、社会化生产模式。最后,流通展示平台化,自演进传播生态系统正在形成。互联网、社交媒介和物联网等实际上体现了美国学者马歇尔·范·阿尔斯蒂尼和杰弗里·帕克所言的平台战略,平台搭建了人、信息和物联结的传播渠道,形成了供需直接对接的双边网络,客户端和电商便是此类范例。

  由此,过去线性、单向组织向自演进传播生态系统转变,实现麦特卡夫定律所言的网络效应。这期间,大数据应用贯穿于上述各个层面,传播成为一种数据驱动下信息流动过程,数据联结着传播的各个要素和环节,形成了价值丰富、类型多样、速度迅速和数量巨大的数据深海,从而实现精准高效的传播效果,形成正反馈循环系统。

建构全球信息传播善治体系  

  联结已贯穿于认知、行为、文化和信息传播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地理、物理和时间的界限以及传统的信息霸权格局正在被打破,人类信息传播也正在由过去的控制范式向联结范式转变。从这个角度来看待罗伯特·基欧汉与约瑟夫·奈所言的复合相互依赖理论,可以更深入地认识到非国家行为体、发展中国家共建国际关系与传播新秩序,而其关键在于多元行为体之间联结的价值和机制。

  首先,突破简单二元对立观,寻求共同价值。人类的信息体系已经成为一个相互关联的网络,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国家、民族等均成为这一网络中不同层次的结点,任何一个结点的变化都会影响到整个网络,人类成为一个信息共同体,这就需要“融通中外”,消除标签化定式。数字技术、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等让人类社会日趋无缝联结,信息公开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和内涵之深,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传播模式也越来越趋于去组织化、去中心化和去疆域化。实际上,寻求最基本的传播自由、平等和安全应是在互联互通时代的共同价值,也是联结范式下新秩序得以形成的基本观念。

  其次,立足动态和特定的历史语境,充分发挥多元行为体的主体作用。传播新秩序的形成是在特定历史语境下一些特定社会行为体基于共同利益或价值相互联结的动态过程。而在互联互通时代,群体、组织、国家、民族、种族等行为体,特别是个人的传播主体性得以极大地释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自媒体来传播信息,传受权力关系不再是过去单向线性的主客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主体间关系。因此,需要尊重每个人、每种文化和每个民族的自由与尊严,开放包容,求同存异,释放、激发和发挥各个行为体的主体价值,形成多元行为体共存的信息传播生态网络。

  最后,变革传统控制范式,构建协商共治机制。随着信息生产和流通的众包化、平台化和网络化,数据安全、版权和隐私保护等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传统控制范式往往很难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因为基于组织化、专业化的大众传播时代的传统控制范式,不外乎交替运用促进与约束两种手段来调控在特定疆域范围内的专业机构和市场,以谋取和维持均衡格局。而当前的很多问题已经超越了国界、民族和文化界限,这就更需要多元行为体协商共治,综合运用国际共有规则、组织规制和个人规则协调共律,建构全球信息传播善治体系。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建设的理论创新研究”(14BXW020)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