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社会工作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评比表彰活动有关工作要求,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现将《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 政 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2026年7月9日

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 <... ...[详细]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部门规章《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就社会组织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规范社会团体行为、加强社会团体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是防范社会团体风险、筑牢社会团体安全屏障的迫切需要。民政部按照立法... ...[详细]

民政部公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部门规章《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29条,主要包括总则性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名称变更和撤销的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活动准则的规定,社会团体管理主体责任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监管职责的规定等内容。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推动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以下简... ...[详细]

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05-18   来源: 基层卫生健康司

国卫基层发〔202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社会工作部、爱卫办、中医药局、疾控局、红十字会:

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管理下开展工作。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基本实现了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全覆盖。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详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具体措施》明确,要全力落实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街道)要将基本履职事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履行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特别是抓好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履职事项的落实。要协同落实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要明确承担职责的具体机构,履行好清单列明的工作任务,对...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