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狗患” 病根在人 兰州7万狗全都没户口

《 人民日报 》( 2013年07月05日 13 版)

宠物狗已经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但由于缺乏管理,城市中随意遛狗,咬人致死、致伤、扰民等事情时有发生。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犬类管理科负责人蓝萍表示,城市养狗成患主要还是管理问题,“狗患”实际上是“人祸”。

宠物狗已经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但由于缺乏管理,城市中随意遛狗,咬人致死、致伤、扰民等事情时有发生。据统计,2011年至今,仅兰州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的由狗引起的治安案件就有上百起。

兰州市公安部门介绍,城市“狗患”给市民带来的不仅仅是咬人致残致伤事件,更多的是扰民,除了狗吠声扰民外,由于养狗人带狗出门时对狗管理不善,导致狗对老人和孩子造成惊吓的事情非常多。

“有些人带狗出来故意放开任其乱跑,特别是大型犬很恐怖,狗主人却满不在乎,让人很反感。”兰州市民黎文眉说,黎文眉5岁的女儿多次在公园和小区被乱跑的狗吓得大哭,有一次女儿甚至被吓得尿裤子。

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犬类管理科负责人蓝萍表示,城市养狗成患主要还是管理问题,“狗患”实际上是“人祸”。

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犬类管理科介绍,早在2002年,兰州市就颁布实施了《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要求兰州市的犬只都要上“户口”。这个被市民称作“限养令”的规定明确,在重点限养区内养犬,要经批准,每只缴纳相关费用1200元,年度审核费每次600元;一般限养区内养犬,每只缴费600元,年度审核费每次300元。

据当时参与制定“限养令”的相关人士介绍,制定这个标准目的并不是为了收费,而是希望通过提高“门槛”,让一些打算养狗或者正在养狗的市民,因高昂的费用而放弃养狗,以此来限制城市中狗的数量。

“由于‘限养令’是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的,并没有通过人大进行立法,不是地方性法规,所以物价部门无法批准其中的收费项目。”蓝萍说,拿不到限养登记的行政许可,即便是有市民前来登记,也无法办理,目前兰州市城区大约有7万多只狗,没有一只有“户口”。

同时,由于“限养令”不是法律法规,无法对城市滥养犬只行为进行处罚,“限养令”实际上形同虚设。

蓝萍介绍,目前城市“狗患”治理难,主要是难在没有法律依据和配套保障,依靠“限养令”无法开展工作,收缴的大型犬没有地方圈养,而对于在公共场所遛狗的,管理的上限只能是劝导。

采访中,市民、干部及相关高校学者表示,城市“狗患”根子还是出在人身上,这既有养狗人的责任,也有政府的责任,必须用法律来规范人的养狗行为,只有立法管理,才能使文明养狗得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使养狗人道德操守有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约束,使市民道德水准和城市的文明程度有新的提升。

(据新华社兰州7月4日电 记者姜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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