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2002)

中办发[20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规范,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 ...[详细]

民政部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的通知(1981)

民[1981]民18号

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文化大革命”前由内务部管理,内务部撤销后各地分管部门不一致。1980 年1 月重新公布1954 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时, 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指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统一由民政部管理。

希望各级民政部门把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抓起来。在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当中,有什么新情况和新问题,请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