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

卫妇社发〔2006〕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卫 生 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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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0]23号 2000年1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 ...[详细]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 通知(1995)

民基发[199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全面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中发(1994)10 号〕精神,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工作,认真整顿处于软弱涣散和瘫痪状态的村民委员会,力争在三、五年内改变村民委员会的面貌,是各级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改革开... ...[详细]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

国函[2014]82号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民发〔2014〕11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2014 年7 月1 日

附件

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国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 ...[详细]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2006)

国发〔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科技水平不...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