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与物业公司如何协商共管

 社区是社会的缩影,是一个”微型社会”。如何建设和管理好一个社区,为创见文明社区做出贡献,理顺社区管理工作中的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尤其是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站)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一、 物业现状

  目前发展的趋向是社区物业管理逐步向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过渡,因为专业化管理能够为社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化、维修保养等各个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其优点在于能依法经营,按合同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它对城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及落实社区管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街、居进行管理的模式,其优势在于:

  一是居委会原来就担负居民区管理责任,具有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权;民事纠纷调解权;政府交办的行政性工作执行权;向政府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建议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的社区公共事务职责的监督权。而且他们对住户情况比较熟悉,街、居开展物业管理使其从单纯行政管理转变为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为一体的新型管理方式。

  二是可以充分发挥居委会行政管理以及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中,以服务促管理,尤其对旧新村小区采用居委会的管理模式比较适应;三是居委会管理收费标准上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低,居民容易接受;四是街、居开展物业管理在我国已有一定基础,积累了一些经验,他们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行政管理三者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创建文明社区是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共同任务,目的都是为了创造”安居乐业”的社区生活和工作环境。居委会是行政管理主体,物业管理公司(站)是经济性管理实体,各自履行职责。但由于思想观念未改变,各自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出现一些碰撞和矛盾,形不成合力,主要表现在:

  1、 管理机制处于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由于经济利益的矛盾,政企分开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如社区的绿化养护、车辆管理、保安保洁等本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任务,而由居委会所代替,使物业公司在管理行为上受到制约,社区化、专业化经营管理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影响到物业管理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2、 职责不明,相互推诿。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履行的职责,如收取”门前三包”费、垃圾袋、老鼠药费等硬性任务,则出现相互推诿,形不成合力,以至影响物业管理公司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

  3、 物业管理推行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格局尚未形成。尤其由街、居物业公司(站)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有些公司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差,服务水平低,管理不到位,业主(住户)投诉多。有的街、居物业公司(站)好的物业盘子接不来,接到的多数是专业物业公司卸下来的”包袱”,先天条件差的小区,而且开发商预留资金不足,给街、居实施物业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4、 社区共建、共管,联合、协调的组织尚未建立。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建设的最基础力量,但目前这三家在管理和创建活动中尚未形成有效的统一体,遇到矛盾和意见分歧三方无法及时沟通、协调,影响了社区建设和发展。

  5、 住宅小区”造血功能”不足。近年来虽经多方努力,已归集基本金数百万元,但由于旧住宅小区环境条件差,各项设施不足,资金严重短缺。而多数小区缺少”造血”功能,物业管理费用难以为继,因此,出现了违章搭盖、占用老年人活动中心,甚至把保安岗楼都作为商业网点或租赁作为他用,以换取有限的经济收入来弥补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因此,正常的房屋维修、设施维护等都难以进行,影响社区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关系的几点建议

  1、 政企分开。要明确街、居组织是行政性组织,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经营性质。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应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双方的权益划分。居委会不再从事与物业管理范围相重叠的公共事务和经营活动。

  2、 明确职责。居委会负责小区内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房屋维修、保洁保安、车辆停放、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等实行统一管理。凡物业管理的任务,居委会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但这种委托管理应当是有偿的市场经济行为。

  3、 签订责任书。居委会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各个时期的任务与要求,与物业公司研究分工,社区内属于物业管理的任务,由物业公司进行落实,并签订责任书,这样既便于居委会行政管理的意图在物业管理中得到贯彻落实,又利于借助居委会具有行政性工作执行权的优势,加强对小区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居委会的监督作用。

  4、 建立”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创建文明社区,首先要在组织上落实。必须建立由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三家组成的共创文明社区领导小组。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物业管理公司(站)领导和业主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小区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把居委会职能与社区管理的企业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形成合力,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5、 建立社区物业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个重要的环节是要有良性循环的投入机制,其来源可由社区单位和产权人共同承担。一是按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由企业或个人承担的部分;二是小区留用”造血功能”提取的部分;三是下拨的用于城市管理和设施维护的资金部分;四是企业和市民在自觉自愿的原则下捐助的部分;五是街道用于创建的费用。这几部分费用必须固定下来,规范用途、量入为出,公开使用。同时,要合理解决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比如有关”门前三包”费、垃圾袋、老鼠药费和治安联防费等,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向用户收取。

  6、 推行物业管理市场化机制。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物业管理单位由市场选择,业主选聘,以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单位,并根据其管理服务水平、价格、企业信誉等决定取舍,淘汰一批服务差、管理水平低、市民意见大的物业管理公司,扶植一批规模大、机制新、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管理企业,真正担负起提高社区建设水平的重任,为广大居民提供和保持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