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管控在国外(4):德国三管齐下保护数据安全

本报驻德国记者  管克江   2012年08月20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德国是最重视数据保护的国家之一。早在1970年,黑森州就颁布了德国首部地方性数据保护法。1977年,《联邦数据保护法》出台。《联邦数据保护法》至今已3次修订,在个人数据储存和使用方面的法规越来越明确,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也越来越严厉。

  2009年最新修订的《联邦数据保护法》主要增加的条款包括:为市场营销或出售牟利而保存或使用客户数据之前,必须得到客户明确同意;服务商如果发生数据丢失事件,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必须逐一通知受影响的个人,公司方必须事先制订应急方案,一旦发生事故,有效防范损失扩大;公司只有在行政管理需要时,才能搜集和保存员工个人信息;扩大政府数据保护机构的职权,令其有权禁止有关组织搜集或保存个人信息;每次违反数据保护法的罚款最高上升至30万欧元,如果涉嫌企业因此获利,利润也将没收,等等。

  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的发展趋势引起法律专家关注。虽然欧盟国家都出台了数据保护法律,但在欧盟层面还缺乏一个统一协调的数据保护法。一些专家认为,德国在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严厉措施可能对其他欧盟国家产生影响。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称,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意味着政府对个人数据保护的执法进一步增强。一旦发生数据丢失事故,企业遭受的罚款和名誉影响难以估量。今后“数据保护和安全管理必须成为企业治理的核心因素”。

  除了加强立法,德国政府也鼓励电信企业通过自律保护数据安全。2011年3月,德国内政部和8家通信技术企业签署《行业自律准则》。德国邮政、德国电信、谷歌、微软、诺基亚等8家企业承诺,在有可能记录用户位置信息之前一个月通知当地社区;企业将建立一个门户网站,公布它们记录用户位置信息的用途和用户拥有的权利等。普通用户将能修改或删除被记录的信息。半年后,脸谱网站宣布加入《行业自律准则》。

  ZDnet德国网站的分析认为,德国政府的立场直接挑战了谷歌等互联网巨头的核心盈利模式,因为它们的服务正是建立在搜集和分析用户个人好恶数据之上的。目前下萨克森州政府已明令撤销谷歌AdSense、谷歌分析和亚马逊附加工具等服务。谷歌不得已在它发行的浏览器上加装选项,允许用户停用“谷歌分析”服务。但德国汉堡数据保护专员约翰内斯·卡斯帕批评说,这一选项在某些浏览器上无法使用。

  德国不少研究机构则努力从技术上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在不久前慕尼黑举行的第二十一届国际计算机通信网络会议上,数据保护成为设计下一代互联网架构的中心议题之一。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科学促进学会软件系统专家保罗·弗朗西斯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谷歌和雅虎等互联网服务商获取用户信息后,将其储存在自己的数据中心内,外界无从核查。他们正在研发的Privad系统则通过重新设计架构,使个人数据仍然保留在客户端电脑,但互联网广告商也可借助匿名中间商获得所需信息。汉堡应用技术大学的奥斯曼·乌古斯则介绍了他们在手机安全软件方面的进展:通过在安卓系统内核嵌设“移动信任模块”,所有安卓应用程序都需要安全签名,从而阻止病毒或恶意软件运行,保护个人数据安全。

  (本报柏林8月19日电)  

http://world.people.com.cn/GB/n/2012/0820/c1002-18778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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