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East or Orient

2018年09月05日 09: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汝良

  作为一门学科,东方学首先在西方建立并发展起来。在欧洲殖民扩张和西方中心论的背景下,当时的东方国家并不掌握言说自我的话语权,西方殖民者出于对东方文化的偏见,认为东方人“无法表述自己”。1978年,美籍亚裔学者爱德华·萨义德在其《东方学》(Orientalism)中揭示了这一实质。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东方学研究已不再是西方学界一统天下,中国的东方学研究也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然而,另一个问题又凸显出来,我们该“如何表述自己”?现以“东方”概念及其英译形式的理解和使用为例,对此进行管窥。

 东方:多义性和模糊性

  “东方”是一个具有地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含义的概念。作为地理概念,欧洲人以地中海为参照,将位于地中海对岸的广大区域称为“东方”(拉丁文词源原意为“太阳升起之地”),并由近及远,依次称为近东、中东和远东。作为历史概念,在古典—中世纪—近现代的欧洲历史进程中,作为交往对象和研究对象的东方也分别呈现出不同样态。

  20世纪以来,西方学术中心逐渐转向美国,“东方”的历史内涵又有新的变化。作为政治概念,“东方”指在冷战时期形成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对抗的社会主义阵营,冷战结束后,这种政治含义本有所淡化,但近年时有抬头。作为经济概念,“东方”往往指近代以来较为落后的亚非国家,与之相对的则是工业革命最早发生的欧美发达国家。作为文化概念,“东方”三大文化圈(以中国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东亚文化圈、以印度佛教文化和印度教文化为中心的南亚文化圈、以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为中心的西亚北非文化圈)与以基督教文化为中心的西方文化圈对照并存。

  由此看来,“东方”是在地理、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具有统一性的客观存在,“东方学”正是对这些领域的专门研究或总体研究。然而,与此同时,另一个被西方人主观建构的东方形象也逐渐凸显,1978年,爱德华·萨义德的《东方学》问世,对作为一门学科的东方学和西方世界的“东方主义”话语机制做了辨析,引起了东西方的广泛关注和争论。萨义德强调,“东方”“西方”概念并不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稳定性,这些概念的建构都是出于“需要”,而非历史的真实,在此意义上而言,客观的“东方”也并不存在。

 East:地理意义之东方主要指亚洲

  在现实的东方学研究中,对“东方”的英译形式主要有east(the East)和 orient(the Orient)两种形式,其形容词形式则分别为eastern和oriental。

  East,牛津英文辞典的词源学解释为来源于希腊语、拉丁语,原义为“黎明”,后有了“东方”(特别指“亚洲”)之义,仅作为方位名词使用。部分东方学研究著述曾经采用east及其形容词形式eastern,如民国时期影响最大的《东方杂志》,其英译名称即曾为Eastern Miscellany。近年来,采用这种英译形式的著述渐多,多认为该英译形式作为地理方位相对客观,不会出现oriental所引发的争议。

  然而,这种表述形式表面上看来较为客观,对于东方学研究却容易带来歧解。

  其一,如上所述,地理意义上的“东方”仅是东方诸多含义中的一种,采用此形式显然无法体现和凸显作为整体概念之“东方”的丰富内涵。东方学则是一门涵盖地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的跨学科研究,如此处理也对东方学的这一性质造成了遮蔽。

  其二,在east/eastern后来的引申义中,特别强调位于欧洲以东的亚洲,“亚洲/亚洲的”这一含义越来越得到凸显。这对于广阔的东方来说,显然漏掉了重要的非洲,而非洲文化也是东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即便仅用该词来指称东方学研究中的“区域研究”(area studies),也并不合适。或许因为意识到了这一点,《东方杂志》在复刊更名为《今日东方》时,英译名称也改为Orient Today。

  Orient:文化意义之东方

  东方文化的多元性客观存在,但其统一性更为明显。作为相对于西方文化而言的文化体系或独立学科,东方学的旨归之一便是对东方文化的统一性进行研究。而要研究这种统一性,必须与西方文化进行比较。这为orient的使用提供了空间。Orient,当作为名词使用时,牛津词典给出的拉丁语词源学解释为“太阳升起之地”“东方”,与表示“日没之地”“西方”的occident相对照。于是,orient逐渐突破了地理意义的限制,作为书面用语频繁用于东方学研究各领域。

  Oriental的情况则较为复杂。一方面,由于该词意为“东方的、东方特色的”,尤其指“亚洲的、东亚的”,可用于与东方文化有关的众多事物。文化的意义较为宽泛,涵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习俗文化、精神文化等层面,由此,oriental在东方学研究中广泛使用,西方著名的东方学研究机构及其主办的东方学研究刊物,几乎均采用此形式,如美国东方学研究会即译为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牛津大学、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海德堡大学的东方学研究机构也采用该形式。在国内,季羡林主编的《东方文化集成》系列丛书和郁龙余、孟昭毅主编的《东方文学史》等,也均采用oriental,在传媒领域较有影响的电视栏目《东方时空》也译为Oriental Horizon。

  另一方面, oriental在作为名词使用特别是指称“亚洲人、东亚人”时,却带有一定的冒犯意味,在美国尤其如此。2016年,在部分反种族主义亚裔人士的呼吁下,美国联邦法律禁止使用oriental称谓。一些原本采用该表述形式的研究著述也放弃这一用法。实际上,用于形容词的oriental及其词根orient,并无任何负面含义,即使作为名词使用的oriental也仅用于美国英语中对特定时期特定群体的指称,不宜因噎废食,妨碍客观的学术研究。

Orientalism and Oriental Studies:东方主义与东方学

  萨义德在其《东方学》一书中,赋予了orientalism三种含义:作为学科的东方学、作为思维方式的东方、作为话语霸权的东方主义。

  对后二者的理解并无多少分歧。作为一种思维方式,the Orient/the Occident正是在比较对照中才凸显“东方”“西方”的特征,又由于orient/occident突破了east/west的纯粹地理方位意义限制而衍扩至东西方文化的各个领域,才被广泛应用于文化学术研究。作为一种权力话语机制,从异国情调、美丽风景、难忘回忆和非凡经历等显性叙述,到怪异、专制、纵欲、非理性等隐性象征,“东方主义”(Orientalism)在“东方化东方”(Orientalizing the Orient)这一过程中,自始至终起着控制作用。

  但将orientalism翻译和理解为作为一门学科的东方学,似乎并不合适。因为英文语境中“-ism”这一词尾通常指一种主义、一种理论,并不用来指称一门学科,况且该词作为一种权力话语方式的“东方主义”已被广泛接受,“它带有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欧洲殖民主义强烈而专横的政治色彩”,不宜再用于客观学术意义的东方学科。如此,选用客观中性的Oriental Studies较为合适。

  然而,在东方学研究中,一个更为显见的事实是:对选用何种英语形式来表述东方的争议,远没有对东方文化本身持敬意或歧视的争论更多。在西方人的视野下,一方面,东方是太阳初升之地、光明之地、吉祥之地,是欧洲文明的起源,几乎所有西方文明史著作的第一章都从近东文明写起,德国学者瓦尔特·伯克特也曾在《东方化革命》(Orientalizing Revolution)一书中,系统梳理和考辨近东文明对古希腊文化的影响,结论是“希腊并非所谓的西方之国”。伏尔泰、歌德、雨果、罗素、汤因比、叔本华、琼斯等哲学家、文学家、历史学家或东方学家,都曾对东方文化抱以尊重和期望。

  另一方面,17世纪以来,特别是19世纪到20世纪早期,“天倾西北,地缺东南”,伴随东西方文化的此消彼长,东方逐渐成为欧洲人殖民视野下的“早熟的”“非理性的”“不正常的”他者,相反,作为“自我”的西方文化则是“正常的”“理性的”“富有逻辑的”。即便如黑格尔、孟德斯鸠等西方学术思想史上的巨擘,也对东方文化持总体贬抑态度,他们虽不否认古代东方文明的辉煌成就,但认为人类文明的历史规律是从东方转向西方,曾经辉煌的东方文明只是前历史现象而已。

  西方人对中国、日本、印度、阿拉伯等文化的误读和歧视,并非只靠推动禁用oriental等表述形式本身所能消除。东方学研究既要注意厘清各种表述形式(如本文所涉及的east/orient,eastern/oriental,west/occident,western/occidental)之间的关系并根据具体语境区分使用,更重要的是以何种途径赋予这些表述形式以全新内涵。在此意义上,我们致力于“自己表述自己”,但未必一概拒绝曾被表述的形式。自强,才是东方民族真正改变自身形象、赢得尊重的最根本出路。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东方文化史”(11&ZD08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