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对早期中国社会学的认识

2019年06月05日 10: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岳天明

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者之一。1935年8月,离开清华大学研究院之后,他随即选择以社区研究为切入点。在认识中国的雄心驱动下,他和王同惠于1935年进行了第一次大瑶山调查。这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调查和研究的开始,由此奠定了他“到实地去”的学术风格,也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他对早期中国社会学定位和走向的认识概貌。

 基于大瑶山的田野调查经历,他认识到,在没有明了一个特定文化的结构之前,不应任意评判该文化特质的“好”和“坏”“文明”和“野蛮”。他指出,研究者只能用极为客观的态度来观察和叙述,这种撇开价值问题的研究是一个严谨的研究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不能先入为主地对研究的文化事项进行批评,“没有了解的批评是误会!”应该说,在当时,费孝通的这个认识是十分深刻的,但这只是他来自于大瑶山调查的真切体验,是围绕王同惠之所言而引发的感想性的回应文字,是基于社会调查田野体会的研究心得和学术感悟。客观地说,很难认为,当时的费孝通已经有了上升到学科及其追求层面的认识。

 关注学科定位和学术研究本身

 在《社会研究能有用么》中,他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有时候,由于受困于外力,本来有用的社会研究并不能为研究者所在的国度所用。费孝通还针对李景汉的“定县社会调查”的学术命运,不无遗憾和感伤地指出,国人对这样的调查不予重视,该是“令人畏惧的事”。在他看来,社会研究之有没有用的问题,是一个知行分工的大社会中能否合作的问题,是研究者和决策者在各自的领域各尽其责、共同以济世救民为责任的问题。他在文章的最后指出:“我们不怕研究的没有用,只怕有用的研究得不到正确的用途。”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观点是认识上的巨大飞跃,因为,这已经不再仅仅是对具体的调查研究的关注。它表明,费孝通的思维领域和学术视角已经很自觉地转移到学科定位和学术研究本身。

 费孝通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社会学探索和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进行实地的社区研究。他认为,在社会学还没有达到一个为所有研究者共同接受的研究领域时,社区研究因为具体化、生活化而成为社会学的一个趋势。本来,社区研究趋向是人类学早先开创的,而当中国社会学吸收了人类学的这一研究方法之后,中国早期的社会学研究自然具有了人类学的面相。

 不过,费孝通并没有停止对理论的探讨。1944年回国以后,他一方面依旧从事社区调查和研究,同时也开始了社会结构分析,这是偏向于理论性质的探索。这是第二个阶段,《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当属其中的代表性著作。费孝通在这两个阶段的研究工作虽然各有侧重,但在性质上是连贯的。现在看来,这样两个方面的侧重在很大程度上为后来中国社会学的定位和走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强调对中国人伦关系的研究

  费孝通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注重人伦关系的社会里,社会学,这样一门强调以科学方法分析社会现象的学科的发展既有其方便,也有其困难。方便之处在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是通过人和人之间的伦理规范规制自己行为,从而,我们特别容易看到社会所施加于个人的力量。困难之处在于,一般地说,科学研究始于“怎么会这样”的疑问,而中国传统社会对人伦关系的重视非常注重伦理道德实践,聚焦于人和人之间“应该怎样”。这就决定了中国人的研究总是集中于为什么这样相处是“好的”和“应该的”,至于“怎么会这样”相处的问题则不甚重视。因此,在中国传统思想系统中,诸如“怎么会这样相处”的问题是没有地位的。中国传统思想体系中没有科学研究的精神,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客观的社会学研究取向的萌生和发育。这也就说明了,在中国,社会学为什么只能是舶来品,而不是从中国传统学术里演化出来的。

  费孝通站在中国文化会对人类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预言的基础上深刻地认识到,在人类文化发展到极为严重的危急关头,西方文化因为过于偏重人和自然的关系而忽略了人和人的关系会继续加剧这种危机。他进而指出,如果能对中国重视人伦关系的文化以现代的科学方法进行分析和整理,则很可能用来补足现代人类文化失去平衡的缺陷。

 呼吁社会学学科的实际应用性

  在阅读哈佛大学梅岳(Elton Mayo)的著作《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时,费孝通认识到,如果说,一切自然科学都是人类在解决自身所面临的具体困境的努力中发展出来的话,那么,社会科学则缺乏从实践经验中寻找其基础的勇气,而是试图借助于逻辑的推理去建立其理论基础和体系,这与推陈出新地处理和对付实际人事的技术无关。它导致的结果是,如果认为社会科学是有助于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的话,也只能是“自愧无地”了。很明显,费孝通明确地认识到,“自然科学的成长是靠了实验室”,因此,社会科学应该模仿这一点,也应该拥有像自然科学一般的“实验室”。不过,他清楚地知道,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不能否认的。针对“社会现象不能像自然科学一般有个实验室来控制我们的观察的对象”,费孝通指出,这种认识“似是而非”。之所以“似是”,是因为我们不能为社会科学造出一个像自然科学一样的实验室来。如果非要建造出来,“实验”本身会改变所观察和研究对象的性质,人们所观察到的充其量也只是“实验中的现象”而不是生活中的现象。之所以“而非”,是因为对社会现象的研究虽然不能像对自然现象的研究那样有根有据,但它在一定限度内,毕竟也是“有根有据”的,这说明造设社会科学的“实验室”确有困难而非绝不可能。这样,虽说非要在社会科学中进行像自然科学那样的“实验室”是不可能的,但却可以退而求其次,从人类学中学习实地研究的方法,在人类学和社会学书本知识的指导下,通过和研究对象的当面接触以求获得对他们的客观观察,从而保证研究的尽量“仿真”。费孝通的《禄村农田》以及他的指导在云南所进行的若干研究都是在这种研究方法的指导下完成的。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费孝通终于慢慢地发现了这种研究方法的缺点。在他看来,这样的研究虽有进步,但很难保证研究的出发点不是书本而是具体问题。自然科学的理论要直面现实应用,这就要求其理论所根据的前提不能有半点差错。研究者和实际应用者二者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而社会科学研究者及陈述者总是脱离实际进行研究,社会实际问题的解决则是靠没有系统知识却有一定生活经验的个人,从而导致中国的社会科学和社会实际之间是互有隔膜的。这种对学术“责任”的缺失即为社会学研究工作的致命缺点。为走向一条正确的研究途径,防止社会学研究的空洞无物,需要做到如下几点:第一,研究的问题必须是来源于社会生活的真问题;第二,研究的材料必须是来自于直接的社会生活中的真材料;第三,研究的结果必须能够得到社会实际的真检验。质言之,费孝通在这里强调的是,要打通理论和现实之间的隔阂,进而使研究和行政打成一片。虽然,费孝通后来也曾认为,社会学可以将实际的社会生活抽象出来而专门研究剩下的具有历史性和地域性的部分,但这个真正的社会学园地,毕竟构成了纯粹社会学的任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北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与社会活力研究”(16BSH03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暨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