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专员办:科研项目经费执行中的常见问题和监管对策

近期,媒体报道科研项目经费执行中的诸多问题,这与我办在监管实践中掌握的情况基本一致,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科研项目的研究效果和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监管。 

一、科研项目经费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申报环节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表现是科研项目多头管理,缺乏沟通,项目零散,造成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如,某名牌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现象突出,2008年至2013年有25个项目在同一时间多渠道申请获得资助,属于重复申报课题。 

  2.执行环节存在问题。 

  一是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支出不实,常见的手段包括虚列劳务费用,虚列差旅费等。通过一些劳务公司代开发票的方式,虚列劳务支出,套取科研经费。如,某大学利用审批和分配科研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的方式,私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 

  报销不相关项目人员的差旅车票、机票,虚列科研支经费出。 

  二是公用经费挤占科研项目经费,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有些单位心存侥幸心理将科研项目经费当作唐僧肉,不吃白不吃,公用经费挤占科研项目经费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科研项目执行的计划性不强,进展缺乏合理安排,课题期内突击花钱现象依然存在。 

二、监管对策

  一是加强制度执行刚性。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必须严格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政策,尤其应强化对人员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的支出管理。 

  二是建立科研项目的公告公示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公告公示制度。 

  三是加强科研经费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的质量,严格追究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责任。加强审计、财政、社会的外部监督,强化科技部门的内部监督,建立各项监督部门的联系机制,互通监督检查信息,既减少重复监督,又避免监督缺位。 

  四是建立黑名单惩戒制度。对于内外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建立黑名单制度,规定一定期限内不准申请科研项目,加大处罚力度。 

    五是设立科研项目支出独立财务监管员。对于重大科研项目,考虑设立独立财务监管员,负责项目的财务核算,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合规性的审核,财务监管员可直接向项目负责领导和项目管理部门汇报支出情况和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