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委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责 ——我市推行社区党建标准化措施亮点解读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杨丽萍 2016年01月29日A4

赋予四项权力、突出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委书记表现优秀者可入事业编,社区党委书记不得兼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大幅减少社区行政事务、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机制……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对治理体系不健全,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弱化,行政事务繁多、不堪重负等长期困扰我市社区党建的热点难点问题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亮点纷呈。

深圳市党建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郭祥焰表示,“这份20条、5000多字的《意见》可以说是字字真金,用的大都是名词、动词和量词,几乎没有副词、形容词,全是干货,体现了新的文风。”

1“四项权力”强化社区 党委领导核心地位

[现状]

社区虽小,却“五脏俱全”,管理模式上, 除了社区党组织外,还有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相关主体;组织形式上,除了基层党组织外,还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如何理顺这几者之间的关系成为社区治理中绕不开的难题。同时,由于权力职能不配套,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弱化,社区党委在社区人事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服务群众阵地经费等方面统筹协调资源力量、能力不足。

[对策]

针对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弱化的情况,《意见》明确赋予社区党委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四项权力。

比如,在人事安排权上,《意见》规定由社区党委推荐居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等组织的领导成员人选;社区工作人员不服从社区党委领导和不能配合开展工作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在重要事项决策权上,《意见》规定社区重大事项决策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由社区党委书记负责主持召集相关会议,在决策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领导保障权上,《意见》提出推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党委书记兼任工作站站长,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居委会主任;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委委员通过规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在管理监督权上,《意见》提出,社区党委书记不得兼任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但依据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规定,兼任股份合作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发挥社区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依法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

如何理顺社区各种组织间的关系与职责,《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居委会、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驻社区单位等积极参与和有序运转的治理架构。即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居委会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创新自治的内容和形式,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站作为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政务管理服务平台,主要负责采集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信息,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股份合作公司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经营发展、保值增值、收益分配等 。

[专家点评]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王鑫:由于社区内各种组织职责不清,不仅经常互相打架,社区党委的核心作用也在弱化 ,《意见》通过推进社区治理结构标准化,不仅厘清了社区内各种组织的职责,而且更进一步凸显了社区党委作为领导核心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所谓基层治理的“一核多元”,作为“核”的社区党委到底该干什么,作为“元”的居委会、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社区群团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等到底干什么,《意见》都给予了非常明确的界定,将起到“握指成拳”的作用。

2社区党委书记表现优秀者可入事业编

[现状]

在深圳,很多社区党委书记都是身兼党组织书记、工作站站长、居委会主任三职, 而且工作站面临诸多检查考核,有些还是一票否决,因此主要时间精力都扑在工作站,弱化了党委的领导,加上待遇、身份等问题,导致目前在社区工作岗位中,本应是领导核心地位的党委书记这个位置却有点“边缘化”,在部分社区甚至存在股份公司“董事长”抢着当、工作站“站长”愿意当、社区党委“书记”不想当的问题;不少社区群众也是只知道管具体事情的社区工作站站长,反而不知道社区党委书记。

[对策]

为解决社区党委书记的身份待遇问题,《意见》规定就业年龄段社区党委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其中连续任职满6年、表现优秀、群众拥护的,经规定程序可使用事业编制,在岗退休的享受事业编制相应人员退休待遇。明确社区党委书记工资福利待遇,不管是否使用事业编制,均参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职员七级执行。

为提高社区党委书记队伍的素质,《意见》规定新选任的社区党委书记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并要求一般从具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领导成员和社区党建组织员中选任,也可从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同时,明确建立教育培训和考核退出机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及时依法予以解聘。

[专家点评]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王鑫:部分社区基层党建和治理抓不到位,与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有很大的关系。《意见》不仅明确了社区党委书记的职责、待遇,还明确具备什么样条件的人才能够担任书记,什么样的书记才是合格的社区党委书记。这将有效解决社区党委书记素质参差不齐、投入党建工作精力不足等现实问题。

3从严教育管理党员

[现状]

一直以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管理较为松散,最为典型的就是社区党员“挂空”现象。所谓“挂空”党员就是党组织关系在社区、但是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社区的党员,这些“挂空”党员不仅不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有的还较长时间不缴纳党费,个别党员党性观念不强、党员意识淡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对党员身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对策]

《意见》明确提出, 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积极吸纳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加强组织关系管理,防止出现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为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意见》规定,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社区党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每年组织社区党委书记参加1次集中培训,街道每年对其他班子成员轮训1遍。每个社区至少建设1个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社区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32个学时。社区党组织每月1次收缴党费,并做好党费收支管理。

同时,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每年初发布“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区委(新区党工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到社区讲1次党课。

[专家点评]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王鑫:过去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可以说随意性很大、“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细则,《意见》从社区党委如何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甚至怎样开展党内关爱都给予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我坚信,这些标准化建设的举措如果能够一一落实到位,将会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社区办公场所大门只能悬挂3块牌子

[现状]

一个门上挂二三十块牌,千张报表应付考核评比。社区机构牌子多、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三多”的问题一直被诟病,由此导致的社区干部超职能、超权限、超负荷运作等问题也经常引发舆论关注。

[对策]

对此,《意见》重拳出击,明确规定,社区办公场所大门只能统一悬挂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站3块牌子,一律不得悬挂其他牌子,其他机构均在其对应的办公用房门口挂牌,严禁以各种名义在社区增挂牌子。

同时,由区(新区)对社区的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科学、规范、简洁的社区工作职责目录,大幅减少社区行政事务。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机制,未经区级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不得向社区下达或转移工作任务。市、区(新区)各部门和街道应独立完成的工作不得转移给社区,如协商由社区完成的必须一事一议,严格落实“费随事转”。

[专家点评]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王鑫:社区作为最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本应与群众打成一片,却天天与各类材料“打作一团”,陷于台账多、评比多、检查多、证明多的尴尬境地而不能自拔。各部门均将任务层层下派由社区来承接,导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意见》提出对社区职责进行全面清理,严格社区事务准入机制,功能能减则减,牌子能摘尽摘,切实为基层“减负”,让社区能够回归其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5以事定费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现状]

门槛低、待遇低、无上升通道,不仅严重影响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造成社区留不住人、流动性大的局面。据了解,社区雇员的入职薪酬扣除社区、公积金等税费后为每月4600元左右,一般临聘人员为每月3000元左右。

[对策]

社区党委、居委会和工作站的专职工作人员,统称社区专职工作者。《意见》明确,对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原来的事业编制干部或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其身份保持不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为社区工作专职人员,统一由街道或街道委托的机构与其签订合同。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可优先聘用。同时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精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建立分级管理、正常晋升、持续激励的薪酬制度。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关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配套方案将于年内尽早制定出台实施。

[专家点评]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王鑫: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关键要靠一支坚强有力的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针对基层社区队伍长期存在身份复杂、待遇较低等难点问题,《意见》给予了明确的关注和具体的规定。接下来,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确保相关措施能够早日落到实处。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6-01/29/content_34525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