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

刘志鹏《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长期社区自治中形成了不同的立法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居民主导型、日本的混合型、新加坡的行政主导型和香港地区的服务导向型模式。这些立法对社区自治的诸多领域做出了规范,其规定不尽一致,但呈现出一定的立法规律。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修改,这些域外立法经验值得借鉴。

关键字:城市社区; 社区自治; 立法

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