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之乱如何“限”:哈尔滨市发布限制养犬新规引发争议

记者 袁泉 杨旭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11日 11 版)

  朱慧卿绘(人民视觉)

  黑龙江哈尔滨市给养狗戴上“紧箍”、规定每户限养一只的新闻甫出,不少爱狗人士就在网上抱怨政府不解人意。“限狗令”也一时间登顶舆论浪潮。

  事情的起因,源于哈尔滨市10月10日发布的一则通告。这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布的通告,对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等作出了规定,其中要求,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适用范围,即哈市城区内设有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持有城市户口的和暂住证的犬只饲养人。凡符合条件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固定居住场所的,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

  准养犬的概念,所对应的自然是禁养犬,通告对此亦有要求,哈市建成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因导盲、扶助需要饲养大型犬的特殊群体,应当经住所地市公安机关批准。

  “限狗令”和“禁养令”让哈尔滨市不少爱狗人士不知所措。市民吴冬梅女士2009年养了一条萨摩犬,按照通告规定,在这条狗去世之后,就不能再养此种犬了。“每个养犬的人都把爱犬当成家里的一分子,甚至达到孩子的地位!这种狗我养习惯了,而且这么温顺的狗也不让养,真的有些接受不了。”她说。

  市民朱先生是一位文明养犬的典范,他每次遛狗,都会避免公共场合和人多的地方,“我们还会带着塑料袋和卫生纸,每次狗狗排便就会及时清理。”但是,朱先生对此次通告的缴费规定颇有微词。通告规定,准养犬只养犬人应当按年度缴纳犬只管理服务费,第一年登记缴费三百元用于注射免疫疫苗、犬只伤人保险、办理养犬登记证、犬只注射电子身份标识和流浪、遗弃犬、伤人犬留检;以后每年缴费二百元。

  “每年缴纳几百元费用不算多,但政府没有告知这些钱都用在哪些地方了,费用缴得有点糊涂,也不是特别甘愿。”朱先生坦言。

  通告发布后,有的市民已经开始处理自己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也有不少市民、特别是养犬人还在观望。“都禁狗多少次了,谁知道这次力度啥样呢?”市民王先生说。

  “养狗市民也要多考虑考虑我们这些怕狗人的感受,经常一进小区电梯就碰着四处蹦跶的狗,心里别提多害怕了。还有,有的狗在小区里到处‘方便’,路上都是狗粪也没人收拾,是该管一管了。”市民姚小姐赞成加强犬类管理,“什么该养、怎么养,违反规定怎么罚,都说清楚了,我们这些‘动物过敏者’就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据报道,目前哈尔滨饲养宠物犬数量在10万只以上,每年公安机关处理犬只伤人和引发的治安案件达500余起,并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犬患”问题日益突出。有关部门表示,希望通过这些工作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公共环境卫生。

  碰撞

  公共管理要平衡利益

  市区禁养带有攻击性的大型犬,这一规定我绝对支持,但是像金毛、萨摩等非常温顺的宠物伴侣犬为什么也要限养呢?正如有些城市烟花爆竹由“禁”改“限”一样,公共管理一定要注意平衡好各方利益,确保公平公正。

  北京媒体人 甄珍

  一味限制是懒政表现

  狗咬人,错不在狗,而在人。只要主人负起责任,再凶猛的狗都不易伤到人。老虎、毒蛇不是照样有人养吗?烈犬伤人,板子应该打到饲养者和管理者身上。一味限制,是懒政的表现。

  上海大学生 苏致楷

  “限狗令”能促进文明养狗

  “限养令”有其合理性,这么规定是因为哈尔滨一些养大狗的人不自觉,有的不拴狗链,总有伤人现象出现。毕竟不是谁都喜欢狗。网友 炫梦人

  防狗伤人才是治乱重点

  随意带着烈性犬在社区乱窜,的确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出台法规加以限制。但是,限养的规定值得商榷,管理者更应关注的是如何杜绝狗伤人以及加强执法力度,而不是收了管理费就万事大吉。

  网友 玄奘的袈裟

  链接

  国外如何规范城市养狗

  美国有三部涉及狗的法律。法规中有一条著名的“三吠”原则,即任何一只狗在居民区内狂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为了防止狗伤人,全美有大量的狗教育基地。如果出现狗伤人事件,主人甚至要代狗坐牢。

  德国被称为“养狗大国”,但严禁在公寓多家居住的住宅楼里养“危险性”狗。首先养狗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并为狗狗办理电子身份证和全身体检。其次,养狗者除了缴纳养狗税金,还必须买“第三者责任险”,危险性较高的狗还要征收“特别税”。德国人会将狗送入狗学校进行培训,而且养狗的人要经过多方考察被确认合格后,才能办理养狗执照。

  新加坡对家庭养狗有严格的规定。住在政府组屋内的居民,每户最多只能养一条狗。狗的身高必须小于40厘米(含),体重低于10公斤(含),而且狗的品种必须在规定名录内。私人住宅居民最多可以养3条狗。狗的主人必须确保不会给他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包括伤人、扰民、卫生问题,情节严重者会被吊销养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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