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成法律引热议

《参考消息》2013-07-02 07版

核心提示: 网友称,孝顺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政府为什么非得用法律强迫我们去看望父母呢?这大概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

参考消息网7月2日报道 中国7月1日开始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冷落或忽视父母属于违法行为。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7月1日报道,法律规定,家庭成员有义务对老年人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并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法律还特别提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法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员工探亲休假赡养老人的权利。

报道说,中国不少媒体不约而同引用十余年前在中国春晚走红的一首歌曲的名字报道称,“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报道指出,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称,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在2013年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占总人口14.8%。

报道称,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到家乡以外寻找工作机会,中国空巢老人人数约占总老年人人数的一半。

另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7月1日报道,当日生效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报道称,大多数中国网民对这一新法持批评态度。一位微博用户写道:“这不可行。官方如何定义‘经常’,又将如何执行呢?”

另一位用户写道:“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是错的。用法律来处理道德问题是不合适的。道德不是我们能强加的东西。”

一些评论人士说,该法不过是给子女增添了额外的压力。一位微博用户写道:“大多数子女想去看望父母,但他们没有时间,他们还得在其他城市谋生。”

其他微博用户认为,该法反映出中国人的道德水准正在下降。

一名用户写道:“孝顺应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政府为什么非得用法律强迫我们去看望父母呢?这大概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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