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历史”推进社会记忆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7月19日 作者:陶宇

    口述历史是一种既老又新的研究方法。通过访谈、口述搜集历史资料,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均古已有之。

没有统一明晰的概念

    在中外学界的诸多观点中,对口述历史的定义有这样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将其视为一种 “方法论”,即将口述历史作为一种获得历史资料与社会事实的搜集方法,如路易斯·斯塔尔所言,“是通过有准备的、以录音机为工具的采访,记述人们口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资料”;保罗·汤姆逊认为,“口述历史是对人们生活的询问和调查,包含对口头故事的记录”。第二种观点重视口述历史的“文本论”,也就是将口述历史视为在资料收集基础上所形成的文字记录,杨祥银指出,“口述历史是口头的、有声音的历史,是对人们特殊回忆和生活经历的一种记录,简单地说,是通过传统的笔录或者录音和录影等现代手段的使用,记录历史事件的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oraltesti-mony)”。第三种观点强调口述历史的“研究论”,是在收集和记录口述资料后,对口述文本进行研究与思考,并形成个人观点,唐纳德·里奇将口述历史界定为“以录音访谈的方式搜集口传记忆以及具有历史意义的个人观点”;钟少华认为,“口述历史是受访者与历史工作者合作的产物,将录音整理成文稿,再经研究加工,可以写成各种口述历史专著”。
    可见,学界对于口述历史还没有统一而明确的概念界定,呈现在研究者面前的是一个立体、多元、富于层次感的学术术语,它的内涵是一个过程,包括收集、记录与研究三个阶段。

与底层研究亲和

    口述历史的指向:“让缄默的人群说话”是学界的共识。口述历史自始就面向底层,与底层研究有着天然的亲和。一方面,底层记忆通过口述历史得以传达、记载;另一方面,口述历史需要通过对底层记忆的挖掘而获得历史的另一面“真相”。因而,这种方法对近代以来的历史分析、对底层社会的研究、对方志的撰写等,具有重要意义。
    保尔·汤普逊在《过去的声音》一书中指出,“口述史证据总能够很自然地把主体和客体联系起来,引导我们把公共世界和私人世界联系在一起”。首先,作为一种获取信息与收集资料的途径,口述历史通过平民式的沟通,能开启尘封已久的记忆。每一个人的生活史都深深嵌入其所处的社会情境中,在社会进程的重大事件中,或许他们自身并无改写历史的壮举,但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无数看似卑微的大众推动着历史前行的洪流。这些口头回忆也因能提供“一个已经消失或快要消失的时代的整个图景”而具有抢救性;一旦口述者因故离去,这些记忆就会消逝于历史洪流中。其次,口述史料是对底层记忆的文本式存写。这些记忆承载着生活世界的基本策略,充满了生动鲜活的生存智慧,从而赋予历史以丰富性和立体感,甚至挑战既往叙事。再次,口述历史不止于记录与整理,更强调在此基础上的反思。也就是说,口述历史作为一种研究视角,通过对蕴藏在生活世界中实践逻辑的提炼,可以拆解真相背后的秩序结构。

打捞遗忘

    面向底层是社会记忆研究的基本路径,跨学科交叉是其研究的范式。在多学科的融合与碰撞中,口述历史将成为重要方法。一方面,通过平民口述历史的方法,“让那些即便留有踪迹、但原本一直保持缄默的对象说话”。另一方面,话语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言说,更是权利的体现。通过口述,底层才能够将沉默的力量转化为对自身以及对社会的积极建构。王明珂指出,“要广泛研究各种边缘的、被忽视的社会历史记忆,只有典范历史与边缘历史的和鸣才能唤起完备的社会记忆,才是真正的历史”。
    保尔·汤普逊指出,“历史不应仅仅是安慰,还应该提出挑战,为理解变迁提供帮助……”在此意义上,保尔·汤普逊的《过去的声音》一书不仅是口述史方法论的生动介绍,也是社会科学研究面向底层的极具分量的号召。在这方面,萨义德指出,知识分子的主要职责是“挖掘出被遗忘的事情,连接起被切断的事件”。

(作者单位: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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