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3 编译:暮初
从“町内会”的组织结构来看,参加这个组织并没有什么附加条件,形式上就是由各家庭派一名代表参加的一个全体会议(总会)。但是,也有通过委任,选择其中的一部分人构成一个常任机构的组织形式。在一些不参加会议只参加规定的活动的住民中,不知道“议决”与“执行”究竟是怎么回事的也大有人在。会议举行的会场一般选择自有的会馆,或者是地方行政机构的支持下所建立的村落议事馆,或者是公寓所预备的集会场,甚至是町内会职员的家中,总之五花八门,并无定规。
“町内会”设会长、副会长、助理、会计、总务等职务。比较罕见的还有设“书记长”一职的。成员都以“町内会”或者是“邻组”的名义开展活动,并根据居住地的进一步细分,再设置“组”、“班”等细分组织,并相应设置“组长”、“班长”等职务。
这些“管事”的人形式上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习惯上一般选择已退休的男性为主。而在城市公寓区地段惯常以房东担任“组长”一职。
有了“领导”和“管事”,接下来就是如何推动有更多的人加入町内会,壮大组织。有意思的是,虽然一些新搬入的住民拒不加入町内会的现象较少,但为了预防“组织参加率”过低,在城市高档住宅产权流转和出让之际,许多地方就把参加町内会作为条件写入合同之中。但是由此只参加町内会但是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情况也较为常见(当然最不可思议的现象,就是参加了町内会但是经常拖欠会费)。
为了促进会员(住民)之间的交流,町内会设计了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活动。如针对住民高龄化等特点的活动,或者是前所未有的一些新奇的活动。
但是,高档公寓的自治管理组织并不自称是“自治会”,作为共同管理物业的目的,以相关法律条文的形式写明“小区中全体所有者的参加”,以及“建筑物的分权拥有”等内容并规定相应的义务。
有的町内会还会编集全体成员的名册。用收上来的町内会费印刷名册,收录“辖区”内的各家庭住所、电话。虽然这些资料并不与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相抵触,但是许多家庭还是拒绝提供相关的家庭资料。换句话说,有些町内会以当地的企业的广告资费发行名册,但是仍有许多家庭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登载个人信息。
由于町内会遍及全日本,在日本人看来是一个既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又是一个可以熟视无暏的组织形式。那么日本人如何来看邻国的“町内会”呢?。
日本人在意识中甚至会认为町内会遍及全世界,只不过名称不同而已。日本人认为中国也有“町内会”只不过换了一个名称叫“居民委员会”,而且考证说是毛泽东时代在全中国普遍设立的,现在换个名称叫“社区”,可见知道得还不少。在韩国,“町内会”称作是“班常会”,这是在日本侵占统治时期由日本人设立的,当然日本人比别人更加清楚。同样“被移植”的还有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
町内会的存在事实上一开始体现了国家或者是外来强权的意志,但后来又成为社会民主自治的最小的细胞组织,其中可能包含了社会变迁的一般规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