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提升反腐“技术含量”

本报记者 江 琳  《 人民日报 》( 2012年11月01日 10 版)

  【背景】

  面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的新形势,反腐倡廉手段亟待“升级”。近年来,中央全面提高反腐“技术含量”,各地也围绕“制度+科技+创新”进行了有效探索。其中,成都市“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和支撑,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做法取得一定成效,可资镜鉴。

  【本期嘉宾】

  邓修明 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李庆刚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教授

  记者:成都市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进展如何?怎样评价?

  邓修明:信息化手段反腐可以实现监督范围的无限延伸、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以及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近年来,成都初步建成外部监督和内部办公“两大体系”,搭建了电子监察平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平台、宣教互动平台、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以及案件监管、综合办公、档案管理、信息共享等“十大平台”,初步实现了政务信息公开化、权力监督电子化、业务办公自动化。

  李庆刚:面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的现实,成都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的探索,是一项为权力设置“防火墙”的有力举措,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是中央反腐倡廉精神的具体体现。

  记者: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如何发挥作用?

  邓修明: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总体思路是“深度亮权、风险预警、全程监控、全域覆盖”。

  系统涵盖了建设、国土、交通、工商、税务等49个职能部门,重点子系统实行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四级联动,实现了多层次、全过程监控,同时对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风险点实行动态防控。系统还对各单位权力进行了梳理,制定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流程,倒逼各单位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制度,共规范6909项权力事项。同时,系统的运用迫使各单位创新制度机制和工作理念方法。电子监察子系统的应用,使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136项,创新制度400余项;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子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了“三务”公开、“三资”监管等300余项管理权。

  通过推广应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我们逐步构建了一个职权明晰、风险公开、监管到位、防控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各种腐败行为得到了有效预防和遏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记者:成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给人哪些启示?

  李庆刚:依托相关制度与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交互作用产生的巨大合力,实现政务运行电子化、权力监督实时化、风险防控网络化,确保公共权力公开、规范、高效运行,是成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特色,也是其“信息化反腐”取得成功的直接原因和关键所在。权力“线上”运行,实现了权力行使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使“隐性”权力变得“可视”、“可查”,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私用的空间;政务电子化运行,基于其流程优化、程序固化和时限防控的特点,使得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高效;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控,筑起抵御“人情文化”侵蚀的“防火墙”,以铁面无私的刚性约束,防止权力滥用;把权力“联上网”,实行跟踪管理和动态风险防控,不仅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而且保证了权力运行网上留痕、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大大增强了权力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总之,成都“信息化反腐”丰富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涵,代表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方向,值得肯定。

  邓修明:打造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是给传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披件“高科技的外衣”,而是建立在构建惩防体系的扎实“支点”之上,每一项探索都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与实际业务工作相融合,进而实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初衷。和许多改革创新一样,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也需要不断完善,其最终目的和效果是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不出轨,这种积极防患于未然的预防腐败做法,对党员干部而言也是一种爱护。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2-11/01/nw.D110000renmrb_20121101_4-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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