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3月26日总第576期 作者:刘成付
【核心提示】新兴媒体虽扩展了个人话语空间,但过多非理性的个人话语表达反而会降低阶层话语的声誉和影响力。有组织、理性地进行媒介话语表达,才能真正提升阶层话语权。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阶层结构复杂。每一个阶层都希望在急剧变化的社会进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形塑自身形象,影响公共决策,维护阶层利益,阶层话语权由是得到凸显。所谓话语权,简单来说即是说话的权利,但话语权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权力。话语权利即是发言权与表达权;话语权力则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影响力与控制力。阶层话语权均衡是社会良序可持续发展的条件,话语权是否均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公共政策的公正性、有效性,利益分配的合理性,以及社会发展的和谐性。一般来说,阶层话语权产生效力的途径有二:一是通过进入政治性的机构和组织,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对公共政策施加直接的影响来实现;二是通过媒介渠道形成舆论,间接影响公共政策的形成和执行过程。就媒介路径而言,均衡话语权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以推进。
均衡配置媒介资源
在当代社会,传媒业已经发展成为社会良序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性建制。大众传播媒介,以及今天正处于飞速发展之中的各种新的媒介形式,早已超越信息交流这一简单的功能,开始影响并在多个层面重构人类的经济制度、社会文化形态和日常生活,人们对媒介的依赖日趋强烈。由于媒介资源是有限的,对媒介资源的争夺必然会非常激烈。目前我国存在媒介资源配置不均的状况,从媒介分布来看,强势阶层更多地占据传统媒体资源,中间阶层则更多地利用网络媒体发出声音,相对弱势的阶层处于媒介资源相对贫乏的状态。如我国城市媒体规模和数量远远超过农村媒体,专门针对农民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媒体数量少、影响力弱,农民或农民工自办媒体难度大等。
近年来兴起的媒介产业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意在发展中国传媒产业。但传媒产业发展起来后,过度的市场化、商业化会导致媒介资源过度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媒介话语权的失衡趋势。为改变这种局面,政府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均衡配置媒介资源,促使媒介话语权与传媒改革同向进步。如,可以采用财政补贴等方法,开办更多的农村报纸、农村广播电视。针对文化相对落后的群体,如农民工群体,提供专项媒介支持资金,用于媒体设备购置和媒体技能培训等。同时,国家也必须在媒介商业化、市场化的潮流中,强化公共媒体建设,如可以通过加大投入和加强立法等多种方式,保证传媒产业化改革中公共媒体的比例,以平衡市场化进程中媒介话语权向强势阶层过度集中的趋势。
合理规范媒介行为
媒介表面上看仅仅是信息传播工具,但在社会转型期,媒介更为显著地发挥着话语权分配的功能。这种话语权分配往往是通过媒介选择行为来实现的,而媒介的选择极易受到商业和权力的裹挟。因此,合理规范媒介行为,促使媒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均衡话语权的必经之路。当前,因媒介自身行为而引致话语权失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报道内容失衡,一些媒体倾向于报道强势群体以及能吸引眼球的所谓娱乐新闻,对普通百姓和弱势群体的报道较少;二是报道框架存在偏见,某些对弱势群体的报道存在着有意无意的偏见,集中体现在带有偏见的报道视角和新闻语词上;三是言论发表渠道不通畅,媒体言论板块更多地向社会精英开放,弱势阶层的话语权难以得到体现。
基于此,加强媒介监管,合理规范媒介行为,是矫正话语权失衡的必经之路。首先,媒体信息必须透明、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各阶层的知情权。如果对一些事关自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普通民众和弱势阶层总是无从知晓或者延迟知晓,他们往往就会从非主流非正规的渠道获取信息,这些信息往往是不准确不真实的,以此为基础的话语表达自然会出现偏差甚至混乱。其次,媒体尤其是传统大众媒体必须留给相对弱势阶层更多的话语空间。从新闻发布层面来看,要加大关注和报道力度,关心其生存、生活和发展态势;从言论表达层面看,要使他们的诉求不但能得到表达,而且能被听到被关注。就目前的媒体表现而言,无论是电视、报纸还是新兴媒体,留给弱势阶层的表达空间都不够充分。例如,全国2000多份报纸中,把农民工作为主要关注对象的几乎没有;农民工在媒体上呈现出集体失语的状态,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和利益诉求往往处于“无表达”或“被表达”的状态。再次,媒体应该公正、平衡地报道和反映各阶层的生活状态和利益诉求,不能失之偏颇,更不能进行媒介歧视。如有些媒体不负责任地发表仇富言论,或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进行负面报道,使用带有偏见的报道框架、报道语词等。媒体社会责任理论要求大众传媒在享有新闻自由的基础上,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要“投射出社会组成群体的典型画面”,要提供一个让社会各阶层交流、讨论和批评的平台。阶层话语权失衡反映了当前媒体并未充分尽到其应尽的社会职责,因此必须采取他律和自律双管齐下的方法,合理规范媒介行为,促使其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话语权分配功能,推动阶层话语权从失衡状态向平衡状态转化。
充分运用新兴媒介
话语权的实现,除了政治性、制度性的通道外,媒体是最为重要的渠道。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竞合共生,媒介环境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的条件下,更应注重对媒体科学、合理和高效的运用,以实现话语权的平衡。
首先,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新兴媒体给弱势阶层话语权的提升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在互联网基础上发展出的各种新兴媒介形式,在话语权上起到了对强势阶层分权和对弱势阶层赋权的效果。尽管博客、微博等呈现出“精英化”的发展态势,但总体来看,网络媒体已成为“草根”话语表达和利益诉求的主要渠道之一。随着移动互联网络的崛起,手机等低成本、低门槛的媒介形式也让弱势阶层有了更大的话语表达空间。不过我国弱势阶层对新媒体的利用程度还远远不够。《第 3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中农村人口占比为27.9%,远低于城镇网民近80%的占比。因此,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媒介扶持力度,强化硬件建设和技能培训,提升其媒介素养,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
其次,防止在话语权表达中对新兴媒体的滥用。新媒体话语表达中往往更容易出现言论夸张、流言四起、网络水军肆虐、恶搞谩骂等非理性的传播行为,削弱了言论表达的严肃性和可信度。因此,在话语权重构的过程中,不能神化新媒体的话语表达功能。手机等移动互联新媒体虽然正在成为弱势群体话语表达的主要媒体渠道,但不应放弃对传统大众媒体的话语要求,国家相关部门亦应强化主流权威媒体与影响力相对较弱的新兴媒体间的回应和联动机制,以使弱势阶层的话语表达能够更加顺畅。
最后,要充分认识到,个人话语权并不等于阶层话语权,微博、微信等低门槛甚至零门槛的新兴媒体虽扩展了个人话语空间,但过多非理性的个人话语表达反而会降低阶层话语的声誉和影响力。有组织、理性地进行媒介话语表达,才能真正提升阶层话语权。
(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化媒体的公共传播价值与责任体系研究”(13XWB00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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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