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更严密 养老更有底

《人民日报》2013年11月01日

       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

  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一直以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从2009年到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60亿元资金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3年起,国家将连续三年投入30个亿,重点帮助农村建立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

  近年来,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我国确立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确保老有所养,有社会保险托底。

  到2012年底,我国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扩展至全国,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制度体系从此确立。

  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体国民,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性别、不分从事何种工作,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养老保障的“制度组合”中对号入座,获得保障。

  未来几年,我国将加快实现养老保险的人群全覆盖。国家已制订规划,力争到2015年使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8.07亿,到2020年做到所有人群“应保尽保”。

  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相关制度也在不断完善。2012年下半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人社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养老保险“并轨”也正进行顶层设计。

  养老设施与帮扶制度,也在不断建设与优化中。

  截至2012年底,全国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已达到19.8万张,城市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分别达到41%和16%;全国各类养老机构近4.5万家,养老床位431.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2.24张。

  18个省份出台了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惠及约1600万老年人。

  22个省份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惠及约170万老年人。

  在一般养老服务补贴的基础上,天津、黑龙江、上海3个省份建立了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提升养老质量,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同步推进。

  今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人才培养,愈发受到政府重视。

  浙江省将对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入职满5年的毕业生提供一次性奖补,本科毕业生4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2.6万元,中职毕业生2.1万元。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的社会养老体系,各地也在不断探索。

  北京市海淀区试点建立“养老助残管理服务中心”,为失能老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并对社区内老人实施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维护,探索让老人在社区内享受专业居家养老服务。

  浙江嘉兴用“政府购买”的方式推出“居家养老”。政府花钱从家政公司购买服务,并监督、考核服务效果;接单的家政公司,一方面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负责护工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养老工作亮点虽多,要攻关的难点仍有许多。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速发展,老年人口数量将持续攀升,“未富先老”在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我国老龄问题的基本特征。

  当改革步入“深水区”、“攻坚期”,百姓对民生的诉求也向着更高层次、更多元的方向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老年人享受平安、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依然需要政府、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不断奋斗。(蒋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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