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05日 04 版)
本报南昌9月4日电 (记者魏本貌)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奢侈采购,促进廉政建设,江西省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标准,实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
据介绍,该标准对办公用台式计算机的价格和配置进行了上限控制,即每台台式计算机的协议采购商品入库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配置要求为:显示器不超过22英寸;CPU不过四核,主频不大于3.6GHZ,缓存不大于6M;硬盘容量不大于1TB;内存不高于DDR3—1600,内存容量不大于4G;网卡10M/100M/1000M自适应;显卡是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但独立显卡显存不大于1G;配备DVD光驱;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据悉,该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三年到期后再调整,适用于江西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