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客车合乘(拼车)对于方便公众出行、提高道路和车辆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缓解“打车难”等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小客车合乘出行较为普遍。近年来,随着“低碳出行”理念的普及,小客车合乘出行也逐渐为我国公众所接受。我部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但小客车合乘(拼车)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运输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私家车以共享合乘名义从事... ...[详细]
月度归档:2016年06月
关于规范出租车叫车软件的提案
关于规范出租车叫车软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回归大众出租汽车属于公共客运服务的性质认识的建议。关于出租汽车行业定位问题,目前主要有主张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和是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三种观点。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出租汽车行业定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关键是要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根据我国国情和城市发展水平,并随着城市公共交通的不断完善,应将我国现阶段出租汽车行业定位为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公... ...[详细]
是信息中介还是承运人?——聚焦网约车平台属性
中国交通新闻网 2015-10-20
对网约车这种新业态中责任主体进行定位与定性,是规范其发展的根本起点。10月10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同时,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这一属性认定引发热议。部分网约车平台负责人表示,平台... ...[详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适应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快速普及推广的新形势,维护出租汽车市场良好秩序,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乘客及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各类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协调有序发展
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对转变出租汽车运营模式、方便乘客出行、提升服务质量、缓解交通拥堵... ...[详细]
深化出租车改革 寻求最大公约数
中国交通新闻网 2016-03-15
未来私家车能否做专车?加强对网约车的管理,是否会影响到老百姓的出行?是否放开出租汽车数量管控?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中国交通新闻网摘登部分问答,以飨读者。
以人为本是改革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第一财经:网约车的兴起...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