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三问

殷泓《 光明日报 》( 2014年01月17日 07 版)

2013年12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芜湖首例矫正人员在司法矫正期间,有悔改和立功表现行为作出减刑宣判。芜湖市镜湖区镜湖新城社区矫正人员郝某某因改过自新智擒劫匪获减刑,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半年,同时减去剩余的缓刑考验期。李青松/CFP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