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社会的国家责任

2013年01月21日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钟丽娟

  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被俗称为“常回家看看”的条款正式写入法律,从而掀起新一轮的关注和热议。

  修改后的老年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对于这项法律规定,反对者认为,回家看望老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