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18日 23: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姜亦炜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面对当前“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浙江各地广泛兴起的各类乡贤参事会、乡贤会、乡贤联谊会等社会组织,可以说是底层需求的自发回应。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新乡贤组织的勃兴,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有益经验。
文化基因奠定新乡贤组织参与基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