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管理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01-07-01

第一条 为改善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输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条件,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居委会办公用房)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和组织社区居民异议议事的场所。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财政、国土房管、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 ...[详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详细]

民政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工商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工商联:

为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商会积极作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政策,现就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乡镇、街道商会申请成立登记应当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由县级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县级工商联在审查时应当征求商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详细]

在疫情“大考”中深化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认识

2020年04月08日 08: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亚泽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危机,也是对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在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全国范围内采取了史无前例的社会流动管控措施。其中,基层社区是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群防群治的最前沿。守住社区防线,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是中国疫情防控模式全局成败的关键。

  我国疫情防控战略部署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严密控制病毒传播。这一战略部署之所以有条件实施,得益于中国形成了强大的... ...[详细]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岗位、日夜值守,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对社区工作者防控工作给予保障。为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对城...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