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规范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非现场购物 权责明确了 网购更放心

本报记者 成慧 张洋《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29日   09 版)

  消费者7天内无理由退货、网络交易平台有先行赔付责任……最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日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其中在网购等新领域增加的条款备受关注。

  28日,全国人大机关组织集体采访,对新《消法》中规范网购等方面的新亮点作出解读。

  “这次《消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就是明确了对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规范。”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在接受...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