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10〕27号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起点,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 ...[详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

安委办[20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安全社区建设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的一项旨在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以下简称“双基”)建设,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主要举措。截至2011 年8 月底,全国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的单位(街道或乡镇)已达1280 个,已命名229 个全国安全社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扩展,已由北京、上海、大连等重点城市、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详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0]23号 2000年1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 ...[详细]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

国函[2014]82号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民发〔2014〕11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2014 年7 月1 日

附件

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国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 ...[详细]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2006)

国发〔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科技水平不...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