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 ...[详细]

《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2020-02-06 19:53 来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的势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特制定《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员领... ...[详细]

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现就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地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力戒... ...[详细]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