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2002)

中办发[20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规范,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 ...[详细]

民政部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的通知(1981)

民[1981]民18号

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文化大革命”前由内务部管理,内务部撤销后各地分管部门不一致。1980 年1 月重新公布1954 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时, 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指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统一由民政部管理。

希望各级民政部门把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抓起来。在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当中,有什么新情况和新问题,请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详细]

内务部 财政部关于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经费开支标准的联合通知(1955)

内财[55]字第22号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第9 条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公杂费和居民委员会的生活补助费,由省、直辖市的人民委员会统一拨发,标准由内务部另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居民委员会经费开支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城市(指中央批准设市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经费,系属补助性质的经费,除应用于解决居民委员会办公所需的费用外,对实际参加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居民委员中,有些积极分子,因参加会的工作而影响他们的生产,以致生活发生困难的,应该根据他们所担任的工作的繁简,耽误他们的生产时间的多少,生活困难... ...[详细]

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通知(1987,现行有效)

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7 年6 月15 日

关于加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1987 年5 月27 日)

为了加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城市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我部于1986 年12 月3 日至9 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了全国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居民委员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讨论了新时期居民委员会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工作,研究了在城市经济... ...[详细]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4)

中办发〔2004〕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04年10月4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以服务群众为重点,...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