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 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由中央办公厅印发。民政部门作为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得更多些、更好些。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切实搞好民政干部的自身学习

《意见》是自1998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 ...[详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下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以来,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党中...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已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8 年11 月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 ...[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87,已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87 年11 月24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8 年6 月1 日起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
1987 年11 月2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1987 年11 月24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 ...[详细]